1.1.1 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0.02MPa、小于等于0.6MPa,设计温度大于-20℃、小于等于200℃的碳素钢焊制的防腐蚀衬里
(或涂层)设备的钢壳设计。
1.1.2 衬里材料包括防腐蚀涂料、耐酸瓷(陶)板和瓷砖、铸石板、炭砖、不透性石墨板、软聚氯乙烯板、玻璃钢、橡胶板和铅。
1.1.3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列衬里设备:
1 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衬里设备;
2 经常搬动、转动或有振动的衬里设备;
3 受辐射作用的衬里设备;
4 搪玻璃设备;
5 除衬(搪)铅之外的金属衬里设备及热套衬里设备。
原作者:标委会
来 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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