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海拔与大气压 用 管道推荐流速 资 常用符号汇总 料 饱和蒸汽性质 查 换热系数推荐 询 常见物质粘度
4.2 资格与职责4. 2. 1 资格a)《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b)《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2.2 职责4. 2. 2. 1 用户或设计委托方的职羹容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容器设计条件(UDS User' s Design Specification) ,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 容器设计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和规范;b) 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 ;c) 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d) 介质组分与特性;e) 预期使用年限;f) 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g) 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4.2.2.2 设计单位的职责a)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b) 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强度计算书、设计图祥、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法规或设计委托方要求时)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c)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应盖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d) 设计单位向容器用户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应符合附录F 的要求;e) 设计单位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容器设计文件。4.2.2.3 制造单位的职责a) 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制造,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作出详细记载;b) 制造单位在容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c)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图样规定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容器进行各项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d)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e)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1) 质量计划;2) 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 容器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文件;5) 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6) 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7) 容器的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原作者:容标委 来 源:网络 共有729位读者阅读过 【告诉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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