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容器强制性要求
高温(≥200℃)容器强制性要求如下:01
球墨铸铁容器:QT350-22R和QT400-18R的设计温度范围为0℃~300℃,QT400-18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10℃~300℃,QT350-22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20℃~300℃。[TSG21-2016p102.2.3.2(2)]
02
铸钢容器:碳钢或者低合金碳锰钢,设计温度范围为-20℃~400℃;低合金铬钼钢,设计温度范围为0℃~450℃。[TSG21-2016p112.2.4.4]
03
钛和钛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设计温度不高于315℃,钛-钢复合板的设计温度不高于350℃。[TSG21-2016p112.2.5.4]
04
钽和钽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设计温度不高于250℃。[TSG21-2016p122.2.5.6]
05
锆和锆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设计温度不高于375℃。[TSG21-2016p122.2.5.6]
06
铌和铌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设计温度不高于220℃。[TSG21-2016p122.2.5.6]
07
碳素钢和碳锰钢钢材在高于425℃(中温回火温度)下长期使用时,应考虑钢中碳化物相的石墨化倾向(不应选用Q245R、Q345R)。[GB/T150.2-2011p403.6.2]
原作者:压力容器设计与研究
来 源: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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