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海拔与大气压
用  管道推荐流速
资  常用符号汇总
料  饱和蒸汽性质
查  换热系数推荐
询  常见物质粘度

专题检索 管理入口


法规规范   ◆设计标准   ◆材料标准   ◆部件标准   ◆制造修理   ◆基础知识   ◆综合专题   ◆通用设备   ◆行业综合  
◆ 综合专题>>综合专题>>化工管道布置应考虑的问题
化工管道布置应考虑的问题
全文链接       2021/10/26  


物料因素

有腐蚀性物料的管道,应布置在平形管道的下方或外侧。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物料的管道不应敷设在生活间、楼梯和走廓处,并应配置安全阀、防爆膜、阻火器、水封等。防火,防爆装置,放空管应引至室外指定地点或高出屋面2m以上。

冷热管道尽量分开布置。不得已时,热管在上,冷管在下。其保温层外表面的间距,上下并行时一般不应小于0.5m。交叉排列时,不应小于0.25m,保温材料及保温层的厚度根据规范确定。

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方向一般均沿着物料流动方向,但也有与物料流动方向相反的。坡度一般为1/100~5/1000。输送黏度大的物料管,坡度要求大些,可至1/100。含固体结晶的物料管道坡度可至5/100左右。埋地管道及敷设在地沟中的管道,在停止生产时,其积存物料不考虑放尽者,可不考虑敷设坡度。有关物料管道的坡度见下表。

图片

管路布置,除满足正常生产要求外,还应符合开、停工和处理事故的要求。开、停工时,由于有关部分有开,有停,应当设置旁路管道,还应设置开工装料,停工时排料及不合格产品的再加工管路,管路应能适应操作变化,避免繁琐,防止浪费。

在蒸汽主管和长距离管线的适当地点应分别设置带疏水器的放水口及膨胀器。

为了安全起见,尽量不要把高压蒸汽直接引入低压蒸汽系统。如果必要,应装减压阀并在低压系统上装安全阀。

污水应排放至专门系统,并考虑综合利用。根据污水的具体情况,可分别用合流式(即工业污水、雨水和便溺水全部由一个管网排出)或分流式(即工业污水和便溺水由一个管网排出,雨水和工业清水则由另一个管网排出)。有毒的污水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真空管线应尽量缩短,避免过多的曲折,使阻力小,达到更大的真空度。还应避免用截止阀,因其阻力大,影响系统的真空度。


施工、操作及维修

支管多的管道应布置在并行管的外侧。引支管时,气体管从上方引出,液体管从下方引出。

管道应集中架空布置,尽量走直线,少拐弯,不要挡门窗和妨碍设备、阀门、管件等的维修;不应妨碍吊车作业;在行走过道地面2.2m的空间也不应安装管道。

管道应避免出现“气袋”、“口袋”和“盲肠”。集气系统的布置应使得蒸汽能方便地向最高点排放。

如有可能管道应沿墙安装,管与管间,管与墙间距离以能容纳管件、阀门及方便维修为原则。


安全生产

阀门要布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操作频繁的阀门应按操作顺序排列。容易开错且会引起重大事故的阀门,相互间距要拉开,并涂刷不同颜色。

地下管道通过道路或有负荷地区,应加保护措施。

管道与阀门的重量,不要考虑支撑在设备上(尤其是铝制设备、非金属材料设备、硅铁泵等)。


其他因素

距离较近的两设备间,管道一般不应直连,因垫片不易配准,故难以紧密连接。设备之一未与建筑物固定或有波形伸缩器者例外,建议采用45°斜接或90°弯接。

不锈钢管与碳钢管架不应直接接触,以防电化学腐蚀。

管道通过楼板、屋顶或墙时,应安装一个直径大的管套,管套应高出楼板、平台表面50mm。

管道布置中应顾及电缆、照明、仪表、暖风等其他管道,应全面考虑,各就各位。

原作者:压力容器设计与研究
来 源:微信公众号
共有539位读者阅读过

告诉好友

  • 上篇文章焊接工艺评定试件的分类
  • 下篇文章化工管路布置图绘制步骤与注意事项
  • □- 本周热门文章 □- 相关文章
    1.喷射混合器[1242]
    2.制药设备GMP设计规范化要求[1092]
    3.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2019〕32号[981]
    4.常用工程塑料的代号、性能特点与应用表[914]
    5.SY/T 7085-2016 承压设备的设计计算[883]
    6.常用橡胶的品种 特性[861]
    7.公告 2012年 第18号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705]
    GB 19517-2023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质量管理英语完全手册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撬装式承压设备相关问题
    压力容器产品监检中设计总图的审核和确认
    T/CMES 16005—2022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 评估与检验导则
    资料主要来源于图书和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5585196@qq.com 删除   压力容器设计参考  【苏ICP备20210480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