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海拔与大气压
用  管道推荐流速
资  常用符号汇总
料  饱和蒸汽性质
查  换热系数推荐
询  常见物质粘度

专题检索 管理入口


法规规范   ◆设计标准   ◆材料标准   ◆部件标准   ◆制造修理   ◆基础知识   ◆综合专题   ◆通用设备   ◆行业综合  
◆ 法规规范>>法规规范>>TSG 21-2016 7 使用管理 7. 1 使用安全管理
TSG 21-2016 7 使用管理 7. 1 使用安全管理
      2021/6/9  


7. 1 使用安全管理
7. 1 . 1 使用单位义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的有关要求, 对压力容器进行使用安全管理,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办理使用登记, 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操作规程, 并且进行检查。
7. 1 . 2 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 内, 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以下简称《 使用登记证》 ) 。 办理使用登记时, 安全状况等级和首次检验日期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 1 ) 使用登记机关确认制造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 其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 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 2 ) 压力容器首次定期检验日 期按照本规程 8.1.6 和 8.1.7 的规定确定, 产品标准或者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缩短检验周期的除外; 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首次定期检验日期时, 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 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 年。
7. 1 . 3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 应当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 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1 ) 操作工艺参数(含工作压力、 最高或者最低工作温度) ;
( 2 ) 岗位操作方法(含开、 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
( 3 )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 和部位,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 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7. 1 . 4 经常性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压力容器装置巡检制度, 并且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 装卸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 1 . 5 定期自 行检查
压力容器的自 行检查, 包括月 度检查、 年度检查。
7. 1 . 5. 1 月 度检查
使用单位每月 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 1 次月 度检查, 并且应当记录检查情况; 当年度检查与月 度检查时间重合时, 可不再进行月 度检查。 月 度检查内容主要为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 装卸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 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 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7. 1 . 5. 2 年度检查
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 1 次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按照本规程 7.2 的要求进行。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 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分析, 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 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7. 1 . 6 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 1 个月 以前, 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定期检验完成后, 由使用单位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管道连接、 密封、 附件(含安全附件及仪表) 和内件安装等工作, 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7. 1 . 7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 但是使用超过 20 年的压力容器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如果要继续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 必要时按照本规程 8.9 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 , 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 方可继续使用。
7. 1 . 8 异常情况处理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 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专项措施, 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 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 1 ) 工作压力、 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值, 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 2 ) 受压元件发生裂缝、 异常变形、 泄漏、 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
( 3 ) 安全附件失灵、 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
( 4 ) 垫片、 紧固件损坏, 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 5 )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 6 ) 液位异常, 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 7 )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 危及安全运行的;
( 8 ) 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出现泄漏, 危及安全运行的;
( 9 )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 工作压力明显上升的;
( 10 ) 其他异常情况的。
7. 1 . 9 装卸连接装置要求
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之间进行装卸作业的, 其连接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1 ) 压力容器与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使用可靠的连接方式;
( 2 ) 有防止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
( 3 ) 所选用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的材料与介质、 低温工况相适应, 装卸高(低)压液化气体、 冷冻液化气体和液体的装卸用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 2 倍, 装卸压缩气体的装卸用管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 1.3 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 4 倍的公称压力;
( 4 ) 充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对装卸软管必须每年进行 1 次耐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1.5 倍的公称压力, 无渗漏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的签字。
7. 1 . 1 0 修理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 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出 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密封时,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提出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 并且经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
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且持证上岗。 在实际操作时,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7. 1 . 1 1 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 1.4 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专项要求
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 1.4 范围内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 并且做好以下工作:
( 1 ) 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进行日 常维护保养、 定期自 行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 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2 )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 如需继续使用的, 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本规程第 8 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 3 ) 发生事故时,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不得迟报、 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

原作者:各部委
来 源:网络
共有834位读者阅读过

告诉好友

  • 上篇文章TSG 21-2016 6 监督检验 6. 6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
  • 下篇文章TSG 21-2016 7 使用管理 7. 2 年度检查
  • □- 本周热门文章 □- 相关文章
    1.喷射混合器[1242]
    2.制药设备GMP设计规范化要求[1092]
    3.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2019〕32号[981]
    4.常用工程塑料的代号、性能特点与应用表[914]
    5.SY/T 7085-2016 承压设备的设计计算[883]
    6.常用橡胶的品种 特性[861]
    7.公告 2012年 第18号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705]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2023年第36号
    一文读懂企业标准的编制和备案指南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总局令第73号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资料主要来源于图书和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5585196@qq.com 删除   压力容器设计参考  【苏ICP备2021048014号-1】